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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理工學院2021專升本招生簡章_總計劃招生300人

發(fā)布時間:2021/05/31 09:16:00 來源:易學仕專升本網(wǎng) 閱讀量:3648 熱點: 福建專升本招生簡章 廈門理工學院專升本

摘要:福建專升本招生院校每一年都有變化,同學們對廈門理工學院2021專升本招生簡章很感興趣,易學仕給大家整理了其招生章程,其中包括招生計劃、錄取原則、學費等,該校2021專升本計劃招生300人,普通專業(yè)學費5040元/生*年,具體情況如下:

  福建專升本招生院校每一年都有變化,同學們對廈門理工學院2021專升本招生簡章很感興趣,易學仕給大家整理了其招生章程,其中包括招生計劃、錄取原則、學費等,該校2021專升本計劃招生300人,普通專業(yè)學費5040元/生*年,具體情況如下:

廈門理工學院2021專升本招生簡章_總計劃招生300人

  第一章 廈門理工學院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章程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廈門理工學院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jù)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廈門理工學院(國標代碼11062)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和福建省示范性應用型本科高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qū)理工路600號。

  第三條 學校秉持“以學生為本,為產(chǎn)業(yè)服務”的辦學理念,遵循“明理精工,與時偕行”的校訓,積極探索產(chǎn)教融合、校企合作、對外合作三位一體的特色發(fā)展道路,建設“親產(chǎn)業(yè)、開放式、國際化”的高水平應用技術大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廈門理工學院招生委員會,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guī)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zhí)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guī)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督查組,負責對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進行職能監(jiān)督。

  第七條 學校貫徹落實招生“陽光工程”,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的“十二條禁令”,嚴格執(zhí)行“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規(guī)定,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的要求。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本年度專升本考試招生計劃,編制分類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報省級主管部門審批后面向社會公布。具體分類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請查閱廈門理工學院招生網(wǎng)(http://zsb.xmut.edu.cn)或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高校招生計劃。
  
專業(yè)名稱 招生類別 招生計劃
合計 面向普通考生 面向退役士兵考生 面向建檔立卡考生
汽車服務工程 54機械工程類 40 35 2 3
軟件工程 51計算機科學類 220 171 31 18
工程管理 53建筑類 40 16 19 5

  第九條 退役士兵考生和建檔立卡考生的招生計劃單列。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條 學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招生專業(yè)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

  第十一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yè)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 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新生。

  第十四條 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照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 收費及獎、助學金制度


  第十五條 收費標準

  1、普通專業(yè)學費5040元/生?年;

  2、重點學科類專業(yè)學費5460元/生?年;

  3、軟件工程專業(yè)學費16000元/生?年;

  4、住宿費1000元/生?年。

  以上收費標準根據(jù)價格管理部門審批文件執(zhí)行。

  第十六條 已收取的學費和住宿費遵循以下清退辦法

  1、繳費后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2、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3、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4、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5、被開除學籍的,其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具體實施按閩價費〔2005〕435號文件處理。

  第十七條 獎、助學金設置

  1、學校設有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及熱心教育事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在學校設立的各種獎學金;對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推薦申報國家獎學金;對品學兼優(yōu)且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推薦申報國家勵志獎學金。

  2、學校貫徹國家資助政策,完善困難學生幫扶機制。延伸“綠色通道”,搭建“綠色長廊”,即學校撥出專款用于補助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到校報到所用路費和學期初的基本生活費;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可向家庭所在地銀行或信用社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也可于入學后到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校還提供國家助學金、臨時特困補助、就業(yè)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社會助學基金等。

  第七章 新生入學及培養(yǎng)管理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guī)定錄取的新生,持學校簽發(fā)的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請假超過一周以上者,需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未經(jīng)請假或請假逾期不到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jù)招生工作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 經(jīng)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錄取到我校本科階段學習的學生,不得轉專業(yè)或轉學,學制為兩年。

  第二十一條 在規(guī)定年限內(nèi)達到所在專業(yè)畢業(yè)要求的本科生頒發(fā)廈門理工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按照教育部教學〔2002〕15號文件及相關文件要求,畢業(yè)證書標注“在本校XX專業(yè)??破瘘c本科學習”),對符合廈門理工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guī)定者頒發(fā)相應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聯(lián)系方式

  學校網(wǎng)址:http://www.xmut.edu.cn

  學校微信公眾號:廈理工e起來

  招生辦網(wǎng)址:http://zsb.xmut.edu.cn

  招生辦微信公眾號:廈門理工學院招生辦

  招生辦電話:0592-6291678

  招生辦傳真:0592-6291618

  招生辦郵箱:zsb@xmut.edu.cn

  監(jiān)督電話:0592-6291819

  紀委紀檢監(jiān)察舉報投訴郵箱:jwjs@xmut.edu.cn

  第二十三條 學校沒有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學校的招生工作,不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各省(市、自治區(qū))有關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各省(市、自治區(qū))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廈門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廈門理工學院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章程的全部內(nèi)容,同學們?nèi)暨€有不清楚的可以在易學仕福建專升本考試政策中查詢,要準備2022年專升本考試的同學們現(xiàn)在也可以規(guī)劃學習方式了,要獲取學習資料現(xiàn)在也要抓緊時間了,專升本免費課和歷年真題資源,備考生們也是非常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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