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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升本/專轉本/專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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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專升本

招生人數(shù): 2024年專升本招生1080人

招生電話: 0792-3561751

學校地址: 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 78 號

  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簡介:


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專升本


  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位于江西省國家級贛江新區(qū)共青城市科教城。學院占地面積800畝,校舍建筑面積近20萬平方米。學院創(chuàng)辦于2001年5月,是國家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是一所融文、法、理、工、商、管、體育和藝術教育于一體的按新機制新模式運行的綜合性學院。2016年學校與江西師范大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

  2024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專升本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15號)、《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實施方案》(贛教高字〔2023〕48號)和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贛教考字〔2024〕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保嶋H,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辦學性質: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

  1.學校全稱: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2.學校國標代碼:13438。

  3.辦學層次:本科。

  4.辦學地點: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三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學校招生就業(yè)處,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日常事務。

  第四條學校紀委對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負責監(jiān)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guī)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對象

  第五條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職(??疲獙卯厴I(yè)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畢業(yè)證。

  第六條已退役大學生士兵(含2024年3月退役大學生士兵)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畢業(yè)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職(??疲W生在校期間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職(專科)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yè)后,在江西應征入伍。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第七條2024年學校專升本招生計劃為1080人。 

序號

教學院

專業(yè)名稱

專業(yè)代碼

學費 (元/學年)

招生計劃

免試
計劃數(shù)

獲獎學生     (含高水平運動員)專項計劃數(shù)

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計劃數(shù)

普通計劃數(shù)

總計劃數(shù)

1

商學院

會計學

120203

13000

0

7

13

115

135

電子商務

120801

14500

8

3

7

52

70

2

外國語學院

英語

050201

13000

15

6

11

78

110

3

傳媒學院

廣告學

050303

13000

0

2

4

34

40

播音與主持藝術

130309

15500

0

2

5

43

50

4

教師教育學院

小學教育

040107

13000

15

7

14

99

135

5

文法學院

法學

030101

13000

19

6

13

92

130

漢語言文學

050101

13000

20

7

14

99

140

6

理工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080901

14500

20

9

18

133

180

7

美術學院

環(huán)境設計

130503

15500

8

2

4

26

40

8

音樂學院

舞蹈學

130205

15500

0

3

5

42

50

合計

105

54

108

813

1080


  第八條學校根據(jù)發(fā)展規(guī)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科學編制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詳見附件),最終分專業(yè)招生計劃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五章報考條件

  第九條考生(含免試生)報名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其中,條件4只適用于退役大學生士兵。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

  2.身體健康,各專業(yè)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3.高職(??疲W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的。

  4.在入伍期間和退役后工作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的。

  第十條專項考生(含免試生)在滿足第九條所列基本條件的同時,還需滿足專項計劃所規(guī)定的條件。

  第六章資格審核

  第十一條資格審核貫穿報名、考試、錄取、入學、學習等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的考生,確認后一律取消考試、錄取資格??忌雽W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含體檢)。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取消其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律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diào)查處理。

  第七章報名和志愿填報

  第十二條所有參加專升本的考生(含免試生)均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上“專升本管理系統(tǒng)”,按要求上傳個人照片并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就讀(畢業(yè))院校、就讀專業(yè)(專業(yè)名稱、代碼、專業(yè)類),以及是否為獲獎學生(含高水平運動員)、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退役大學生士兵、世界技能獲獎學生等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所有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須于規(guī)定時間內(nèi)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專升本管理系統(tǒng)”,根據(jù)《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實施方案》(贛教高字〔2023〕48號)劃分的9個招考類別和學校2024年專升本招生計劃、專業(yè)及有關要求,對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yè)(類)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yè)指導目錄》”)選擇填報志愿(考生志愿填報時,系統(tǒng)將自動提示考生可對應選擇填報的志愿)。

  第八章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zhí)行。

  1.按9個考試大類分別劃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2.對投檔至學校的考生,依據(jù)公共基礎課和專業(yè)基礎及技能知識課的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分相同時專業(yè)基礎及技能知識課優(yōu)先,其次按政治、英語、信息技術課程順序,單科分數(shù)高低排序錄取。

  3.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計劃,網(wǎng)上進行征集志愿填報,征集志愿填報專業(yè)必須在《專業(yè)指導目錄》規(guī)定的對應專業(yè)范圍內(nèi)進行。

  4.“免試計劃”和“專項計劃”未完成的空余計劃,學校將在普通計劃投檔前調(diào)整至“普通計劃”。

  5.考生志愿填報是一種電子“契約”,凡按志愿投檔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學校退檔,學校也不會以考生自愿放棄為由退錄。

  6.學校按規(guī)定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查詢。

  第九章學籍管理

  第十五條符合專升本錄取條件的學生,經(jīng)學校入學資格審查(含體檢)合格后,由學校報江西省教育廳審核后,按時進行學籍學歷電子注冊。

  第十六條專升本學生學習期滿,在學校規(guī)定的修業(yè)期限內(nèi)獲得規(guī)定的學分或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且學業(yè)成績合格,經(jīng)過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達到畢業(yè)要求時,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頒發(fā)學校本科畢業(yè)證書,其畢業(yè)證書上標注“在本校XX專業(yè)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fā)畢業(yè)證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yè)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fā)學位證書。

  第十章收費標準、獎助學措施

  第十七條學校嚴格按江西省發(fā)改委、教育廳、財政廳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2024年專升本學生按照學校2022級相同本科專業(yè)收取學費,住宿費根據(jù)實際住宿情況收取。

  第十八條學校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積極完善學校配套資助措施,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第十一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凡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培訓、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4年專升本招生,由學校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如與教育部和江西省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關文件規(guī)定為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在專升本招生咨詢中,學校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招生錄取有關信息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的專升本信息平臺等渠道統(tǒng)一發(fā)布。

  學校通訊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78號

  郵政編碼:332020

  招生咨詢電話:0792-3561751

  學校網(wǎng)址:https://kjxy.jxnu.edu.cn/

  招生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jxsfdxkjjsxy.zs.bysjy.com.cn/

  微信公眾號:江西師大科技學院招生就業(yè)處(微信號:jxsdkjxyzsjyc)

  咨詢QQ群:760536987

  咨詢郵箱:sdkyzjc2022 163.com

  第二十二條學校2024年專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qū)、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設立監(jiān)督電話、電子郵箱。

  監(jiān)督部門: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紀委

  監(jiān)督電話:0792-3561889

  電子郵箱:jxsdkyjw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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